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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强取

肖战接到「独家签约」的合同那天,正窝在出租屋的窗边画画。十月的阳光透过玻璃洒在他半边脸上,把他那副黑框眼镜照得发亮。他放下笔,翻了两页合同,眉头慢慢皱起来。

合同条件优厚得反常:三年独家,年薪百万,外加项目分红。代价是——他所有作品的影视改编权,归王氏集团优先;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接其他工作。最要命的一条藏在附件里:甲方有权指定创作题材,乙方须优先完成。

「这是买人,不是签人。」肖战把合同往桌上一扔。经纪人在电话里劝:「战战,王氏给的条件,圈里多少人抢破头,你别意气用事。」他没听,第二天亲自去了王氏总部。

前台拦不住他,他就一路直闯到顶层。秘书慌慌张张要去通报,办公室的门却自己开了。王一博站在门口,穿白衬衫,袖子挽到小臂,像是刚从一场硬仗里抽身。

王一博眉头挑了一下「请进」 。

肖战进去,把合同拍在他桌上:「解释一下最后那条。」王一博瞥了眼合同,语气没起伏:「字面意思。我出钱,你写我想写的东西,公平。」「那我想写的呢?」「可以写。写完我的,再写你的。」「这是霸王条款。」「霸王又怎样,」王一博抬眼,目光像两片薄冰,「你签,是合作;不签,我买下你手里所有作品的改编权,你连写都写不成。」

肖战气得手指发抖,银边眼镜滑到鼻尖。他一把摘下眼镜,用力揉了揉鼻梁。这一摘,那双被镜片挡住的眼睛完全露出来,眼尾微红,泛着水光,配上他那张清瘦的脸,竟有种说不出的惹人怜。王一博的视线在他眼睛上停了两秒,喉结微动,率先移开了目光:「考虑三天。」

三天后,肖战签了。不是服软,是算过了账——他刚买了套小画材,又答应给老家母亲寄一笔钱,口袋比脸还干净。他把签好的合同推过去时,冷笑:「王总这招,叫赶尽杀绝。」王一博收起合同:「你聪明就好。」

强取,从这里开始。王一博第一步,把肖战的工作地点从出租屋挪到了公司给的公寓,就在他住处楼上。第二步,派司机每天接送,美其名曰「保障创作」,实则把他圈在视线之内。第三步,要求他每周三次到公司汇报进度,美其名曰「对接」。

肖战当然不痛快。他从小是个有脾气的人,美院出来的,自认清高,最恨被人拿捏。头一个月,他跟王一博的冲突几乎没有断过。王一博说十点开会,他偏十点零一分到;王一博让他写都市爱情,他交上来一篇散文诗;王一博让他改,他把稿子往桌上一丢:「爱用不用。」

王一博拿他没办法。准确地说,是他发现自己舍不得真动气。有一次肖战又交上来一堆不沾边的东西,他气得拍了桌子。肖战吓得肩膀一缩,眼睛瞪得圆圆的,一副「你凶什么凶」的表情。王一博的气就那么泄了,像被针扎破的气球。他深吸一口气,把稿子捡起来,拂平:「重写。明天给我。」

夜里,陈令打电话来:「听说你把那个作家逼得要跳楼?」王一博:「谁说的?」「宋延,他说那小肖脾气大,你悠着点。」王一博沉默了一会儿:「他敢跳,我就敢接。」顿了顿,又补一句:「别让他知道。」

「你到底想干什么?」在某一天,肖战忍不住问他。王一博站在落地窗前,背对着他,沉默了很久。久到肖战以为他不会回答了,才听见他低声说:「让你写。写点……能让人记住的东西。」

肖战不知道,王一博想让人记住的,从来不是什么剧本,而是那场雨夜里,所有人都被忘了,唯独他,连一个名字都不敢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