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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叶修X刘皓】难容(31)

我吻抱夏晨的黎明。

宫殿前的一切依然静寂,流水止息。绿荫尚未在林路中消失,我走过,唤醒一阵阵生动而温馨的气息,宝石般的睛瞳睁开,轻翅无声地飞起。

第一个相遇,在晨曦洒落的幽径上,一朵花告诉了我它的名字。

——《黎明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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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窗帘过滤了的阳光投在叶修脸上,他伸了个懒腰,在暖洋洋的晨光中,一觉睡到自然醒。

嘉世到了周末也难免有点冷清,叶修呼吸着房间里淡淡的花香,很享受这种冷清跟悠闲。刘皓不同于不修边幅的叶修,他在生活品位上是一个正常人,布置房间的时候算是花了点心思,很适合人类居住。

叶修的手往旁边拍了拍,又喊了刘皓两声,这间不大的单人宿舍里还是安安静静,刘皓大概是起来去买早餐了吧。一个人赖床有点无聊,叶修打着哈欠坐起来,随便洗漱洗漱,就在房间里一边游荡,一边等着买早餐的人回来。

刘皓房间里有一个很大的书架,除了摆放荣耀相关的书和杂志外,还有一些在叶修看来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书,什么诗集美术摄影,看来刘皓涉猎颇多,杂学很广,跟叶修这种把全部的热情和毕生精力投入在荣耀上的老妖怪不同。

究竟是把全部心里投注到梦想上更好,还是平衡地享受生活更对,这也很难说得清楚。

叶修随意抽出一本诗集,漫无目的地翻着,虽然他看不太懂,但入目的这一首,他总觉得十分应景。

“我吻抱夏晨的黎明。

宫殿前的一切依然静寂,流水止息。绿荫尚未在林路中消失,我走过,唤醒一阵阵生动而温馨的气息,宝石般的睛瞳睁开,轻翅无声地飞起。

第一个相遇,在晨曦洒落的幽径上,一朵花告诉了我它的名字。”

叶修想起跟刘皓第一次相遇,他记不清具体的情景了,只记得训练营里那个少年笑的确实很像晨曦,纯净又充满朝气。

一切都很静谧。

“我朝金色的瀑布一笑,她的散发飘过松杉林:自那银白的顶端我认出了女神。

于是我一层层揭开轻纱,在小路上我挥动双臂。在平原上,我向雄鸡举告了她。

在都市里,她在教堂的钟塔与穹顶间逃匿,乞丐般飞跑在大理石的岸上。我追逐着她。

在路上,在月桂树边,我以层层轻纱将她环抱,隐约地感觉到她无限的玉体,黎明和孩子一起倒在丛中。

醒来,已是正午。”

一个美梦,总会醒来,只但愿醒来之后依然很美。

叶修半懂不懂地看了一会就看不下去了,他又在房间里无聊地瞎晃悠,随手拉了拉书架最下面一层的柜子,有点意外地发现拉不开。

叶修蹲下来看过去。

这是个加了密码锁的柜子,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,在别人房间里乱翻总不是上得了台面的事,叶修本来也不喜欢乱翻,但这一次就跟手欠似的,鬼使神差地捣了捣密码,连续试了两个发现都打不开,忽然灵光一闪,按了个0529.

叮一声,密码锁开了。

叶修笑起来,心说刘皓还真够机灵的,在自己房间的密码柜设置叶修的生日,换了别人还真破译不出来。他拉开柜子门,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一叠东西,最上面是一本画册,叶修把画册拿起来,翻开后就看到了他自己的签名。

战斗法师和魔剑士后背倚靠着,逼真的画面让人几乎能听到场景下烈烈的风声,这本画册很新,但唯独这一页的页角有些脱色,显然被此间的主人经常翻看。叶修的手指轻轻抚摸上去——暗无天日,其实也挺帅的,不是么?

说不开心那是假的,叶修是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自己会带着这种傻笑,盯着某个东西看。

他摇摇头,合上画册,想把东西放回去,但是笑容却慢慢凝固起来,阳光变得没有温度,清晨还带着凉意的风卷动窗帘,米色的边角在浅浅飞舞。

画册的下面,压着的是一份文件——一份草拟好的合同。

叶修把合同拿出来,从第一个条款耐心往下读去,而合同的另一方尚未签名,双方应当没有正式谈成,但是从字里行间不难推断,这份合同的目标人物,正是孙翔。

越云战队的主攻手,第七赛季最佳新人,以强悍的实力撞破新秀墙,几乎把越云战队送进季后赛的孙翔!

说实在的,撞破不撞破新秀墙,在叶修眼里也谈不上多特别。当年第一个无视新秀墙的王杰希,带着“魔术师”诡谲的打法,一样在新秀挑战赛上被叶修拿着攻略上比比皆是战斗法师技术,给敲得头破血流。但是叶修也承认,孙翔的水平确实不低,至少比嘉世目前任何一个人都要高——除了叶修。

孙翔就是陶轩等了这么多年的人选吗?

这就是陶轩要动手的凭借?

只是叶修没想到,刘皓也参与了进来,而且掺和的还这么深,连谈合同这种事,陶轩都放心地交给他。

孙翔将会成为嘉世战队的核心,接任嘉世的队长,甚至……继承一叶之秋。

真是诱人的条件。

叶修把合同整理好,放了回去,再把画册原封不动地压在上面,他刚要关上柜子门,忽然想起来,又把本来放在画册上的钢笔也摆了上去,连最初倾斜的角度都保持了一模一样,这才关上柜门,擦掉了密码锁上被触摸的痕迹。

叶修对孙翔了解不多,只从跟越云交手时候横刀的表现来看,推断出孙翔大概是个有冲劲的年轻人,他水平很高,人也很张扬,跟叶修刚出道的时候有点相似,但也只是有一点相似,叶修虽然也有过轻狂嚣张的岁月,但他从不轻视任何人。

孙翔十有八九会签这份合同,转会窗口开启在即,只要转会成功,叶修无力回天。

可是这份合同还没有签,以孙翔的性子,叶修如果现在就动手破坏这场谈判,孙翔绝对招架不住,说不准还会被激得死守横刀,永不分离,去他的斗神一叶之秋。

叶修深深吸了一口气,把窗帘彻底拉开。

刘皓提着早餐进来的时候,看到叶修坐在窗户边翻着一本诗集,阳光照得他的鼻尖有点透明,让这个压迫感十足的嘉世队长看起来温柔不少。

听到开门的声音,叶修抬起头来,视线从树上移动到门边。

“叶哥。”刘皓轻快地打了声招呼,把早餐放在桌子上,“你在看兰波的诗?诗人应当是个盗火者,没想到叶哥也喜欢。”

“我看不懂,这不是等着有点无聊吗。”叶修老老实实承认,他合上诗集,放回原位,走到了桌子边坐下。

刘皓倒没嘲笑他,反而体贴地顺着说:“这本来就比较小众,我也看不太懂,就是没事翻一翻。叶哥尝尝这个小笼包,我可是跑了很远专门给你买的。”

叶修尝了一个,连夸好吃,刘皓又把粥也推到他面前,这才坐下来,跟叶修一起吃起早餐来。

“你接下来几周好像挺忙的,要跟崔立跑来跑去。”叶修喝了一口粥,随口问道。

“是啊。但是叶哥放心吧,我不会影响比赛的。”刘皓看了过去,“你好像是第一次关心我忙不忙。”

太阳慢慢升起,拖在地上的光影随之转动,不知不觉间移动到了另一个地方。

叶修摊手:“没办法,现在连我这个队长要见你,都得预约了,我很无奈啊。”

刘皓笑笑,这话他可不想随便接,说预约那是夸张了,叶修要见他,他哪次不是随叫随到?

“别跟着崔立瞎跑了,他一个经理,对你的帮助谈不上多大。”叶修三口两口把粥喝完,又塞了几个小笼包进嘴里,“这样吧,一个月后陶轩好像有单大生意要离开H市,他的眼界还不错,我跟他说说,让他带你一起去吧。”

刘皓一愣,他知道叶修说的是对的,陶轩交往的人,肯定比崔立交往的人高了一个档次。可是叶修为什么突然这么好心起来了,是因为那天醉后的承诺,还是因为——

他发现了什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