皓嫣/白日当歌
1w+,一发完
私设,篡改剧情,大幅ooc人设,感情寡淡,设定杜如晦无子,只有皓都一个义子。
可能就是个无趣的矫情故事,因为笔力太差,开八百倍速谈恋爱,年龄上私设,永安十五及笄,十六岁成为公主,可送去和亲,皓都二十,差个四岁叭。
百骑司=特暗卫机构类似,属于李世民的私家机构(杂文设定是大唐的机构,无考据,看个热闹就好)
*
永安最开始以为,谁都是好的,人心都是真的,她不过是最平凡里的一个。
饭是香的,菜是热的,衣服是柔软的,鞋子是熨帖的。掉了就买,破了就扔,每个人干干净净,就好像骨头不必压弯,脸上不必装卖笑。
但永安不明白,有些人生来注定被保护的好,永宁永乐,就会有人生来在泥淖里挣扎,腐骨削皮。
世界是公平的,她马上会知道,在一个盛世里,在一场战乱里,一个公主的喜欢太轻飘,永远永远无法落在魏叔玉的怀里,也无法在浮华的大唐里被人接住。
一只蝴蝶的命运往往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里,而她刚好不过是一只金丝牢笼的蝴蝶。
*
魏叔玉喝了一次酒,就在驿站的晚间,这是他数月以来第一次饮酒。
所有微光都被黑夜吞噬殆尽,徒留一地惨淡的余晖,更深露重,寒意就像是跗骨而上的毒蛇。
酒馆里的酒糙得很,不似他平日家中私藏,总要过四十九道工序后,珍放数日。高门重质重式,连喝酒都有礼数讲究。
而杜先生教出的义子似乎天生同魏家养出来的贵公子不对付,在政事上不对付,连在生活和脾性上也处处难容。
叔玉喝到面容潮红,神智也放纵起来,贵公子一身苏白银袍,皓都不过一袭暗沉的素袍,和他这种人格格不入。
皓都有些不耐烦,他要做的事情太多了,实在没空对贵公子说些什么好话,也不想应付魏叔玉无聊的问话。
杜先生的义子一向不爱酒,他如今堪堪二十出头,已经被教的面冷心硬,爬上这个位置属于蛰伏多年,杜如晦更是处处为他铺平道路,才能将一把刀放在该放的位置。
他看不起魏叔玉,什么都得不到,又什么都想要,什么都要攥紧,什么又都不满足。
而他这样的人,什么都没有,什么都得争。
这小公子对夜把酒,喃喃自语,不过长歌两字,翻来覆去说些什么,也都是无用处的话,皓都便觉怒火攻心,他也不明白为何至此,只是替人不值。
永安公主无影无踪,北境四洲不稳,近日未能有一件事顺心。
他暗暗咬牙,却又想起小公主软软弱弱的样子,她踌躇,又嚅嗫着说,我要跟着叔玉哥哥,声音都不敢大一些,当日是怎么敢提出要他随身护卫呢?
跟着跟着,人就没了。
她太容易丢了,一不小心,就会从指缝里溜走,而在外头被养好的金丝雀是活不下去的。
这是他头一次生出了些许后悔的心思,或许应该跟着她,我是怎么敢放她一个人?
魏叔玉又凭什么放她一个人?
皓都没有再想下去,杀死李长歌是最重要的事情,这是杜先生说的。
他是一把出了鞘就必须见血的刀,刀却不能留在一只蝴蝶的旁边,也不能留在一只兔子的身边。
而既然是刀,就不谈爱恨,一心为国,从此小情小爱都是过眼云烟。
皓都夺过了贵公子的酒,终究是喝了一口。
魏叔玉嘲讽他,不过是杜如晦手上的提线木偶,一无真心,二无真情,没有爱过,也像是没有活过。
左右不过一个趁手的工具。
皓都从小就是在谩骂指责中度过,贵公子的骂似乎都要自恃身份三分,连污言秽语都不能带。
这些东西无法伤害他。
在他心里杜先生交代的任务就是最重要的,杜先生永远都不会错,他要杀谁,皓都便去杀,即便他的名声从来都不好,皓都也不会在乎。
但他晚间还是做了个梦。
十三岁的时候,皓都尚未完全长开,身量还不足杜先生高,人看起来也是瘦削的,面庞还可看出英俊的影子,下颌也无比锋利,背笔直的挺着,很是固执。
他自小被丢弃,未见过母亲,也不曾见过父亲,只不过恰巧被杜先生捡回了家。
杜如晦亲送他于百骑司,嘱,“既入百骑司,从此要敢做一枚棋,一把刃,做殿下的盾,为殿下效忠。”
要好好往上爬,爬到殿下的身边。
世上的千古明君总不少,而杜如晦清楚他将要辅佐的殿下,在未来会成为万古帝君,他的芳名要留存千世,他必须得在手上是干干净净的君子。
君子有太多事情不能亲自做,但这些污秽他们都可以替殿下一一挡去。
皓都那时尚且懵懂,于是问出口,“我的命也是殿下的吗?”
先生摸了摸他的头。
“你的命是大唐的,再是殿下的,最后属于你自己。”
“世间万事并不为非黑即白,皓都,你会踩在光影里,然后一直走下去,为殿下开路。”
皓都点了点头,他将长剑紧紧系与腰侧,推开了百骑司的大门。
百骑司的督师教他杀人,教他如何默不作声地割开一个人的皮肤,教他如何折磨一个人。
于是无人教他痛,无人教他悔,无人教他爱。
“小孩儿,情是最没用的的东西,是拔刀的阻碍,如果你犹豫了,你就会死。”
“爱就是这样的东西,它让人痛的生不如死,它让一个人软弱。”
督师拍在了他头上,“遇上了就绕的远远的,别沾这玩意儿。”
这夜大概下了一晚上的雨,淅淅沥沥。
晨间的日光照在他脸上忽明忽暗,皓都微微睁开眼。
这个梦实在无趣,透露着一点苦味,就如同他这个人一样。
无话可说。
不过他起身时还是恍了恍神。
那枚捡到的平安符还放在桌子上未收拾干净,就一直静静地躺在那里。从永安公主手里捡到的,也忘了还回去。
那个偶遇的瞬间,他也不是很懂,不过是下意识的,把它捡了起来。
*
“小娘子心地良善,快去把衣服换了罢。”
那位妇人温柔地说,还倒了一杯热茶。
潸州先被攻破,逃出的那晚,永安被一位娘子收留了下来过了一夜。
她辛苦从海老手里逃脱,混在流民里,浑身都是黑灰,锦丝绸不若粗布有用,亦是破烂。
城已大破,将死之际,阿诗勒的某一位将领却突然停手,说是鹰狮不喜屠杀,叫他们都滚吧。
永安只听闻阿诗勒与唐不和,互要争个高低。
她毕竟是太子殿下唯一的郡主,如今得了公主的名号也知道自己要嫁去草原。
草原,一个一听就是自由的地方,应该有青得像碧玉般的绿草,和无边无尽的湖泊,倒映纯蓝的天空,应该有群鹰掠境,骏马驰腾,和平和热情的歌。
但阿诗勒不是这样的地方,永安清楚地明白。
娘子将她安置在栖身的小屋子里,给她打了一盆水和一件还算干净的衣服。
永安把换下来的衣服用盆子装了,乖巧地去河边洗了起来。
北境四洲已经完全沦陷,阿诗勒长驱直入,据说鹰狮的首领智多近妖,人又俊美,心狠手辣,直逼朔州核心。
永安,不,此刻她只是李乐嫣,没有公主身份的一个流民,一个最是普通的李乐嫣。
乐嫣洗着衣服,心里的苦却没有最开始那么浓烈。
锦衣玉食,华服珍馐,而天下不尽如此。
乐嫣不愿随人下跪,这个近乎懦弱的公主,从骨子里有着跟长歌同样的血脉,于是她选择了站着,站着生或是站着死。
永宁郡主坚强聪慧,从不依靠他人,她昳丽瑰嫣,但美貌是她最没用的东西。阿耶愿将她当殿下养,诗书礼仪,骑射御术,长歌无一不通,无一不精,但乐嫣只能做个公主,她软弱胆小。
阿耶说,你这样善良,就像一朵小莲花,干干净净的很好,好多事情你不必明白,阿耶全部都会安排好。
长歌也说,你这样就很好,什么也别去知道,躲开皓都那样的人,乖乖地待在我和叔玉的身后。
长歌望着她的眼睛,真诚炽热,就像有一把火,从长歌的心口烧到了她眼里。
“我会永远挡在你前面,乐嫣。我是你的,你也是我的,我们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。”
他们都这样说,这样做,好像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她,好像她这辈子确实可以做无知无觉,天真快乐的李乐嫣,即便是一朵菟丝花,也有攀附的参天大树和从无转移的磐石。
可长歌已然永远地,坚决地离开了她。
一个公主的眼泪太廉价。
殿下手刃太子,手刃同袍之时也未想过乐嫣如何。
长歌离开的时候也不想乐嫣如何,她有太多的仇,太多的血和太多的恨。
这个时候乐嫣就变成了轻飘飘的蝴蝶,没有任何的价值。
不会再有人无所求地挡在她身前。
魏叔玉也不是她的。
叔玉首先属于家族,再是长歌,最后才能分一点情意与她。
乐嫣于是想的很明白,从错过的时候就想得相当明白。只有李乐嫣是属于她自己的,只有她自己才能救她自己。
这不是自由吗?
李乐嫣问自己。
是做永安公主,还是李乐嫣?
努力地靠自己活下去后,一定要在被带回宫里前找到长歌,也要去找可以联络到魏叔玉和皓都的官衙。
乐嫣给自己泼了一脸的冷水,她觉得浑身都是冷的,却又那么清醒,她也好像拥有了一团火,她曾经从长歌那里感受过,现在到了她自己手上。
李乐嫣从河边站了起来,她突然想唱歌,一种宫里的小调,每次她唱歌的时候,长歌就会撑着一只手看她,笑意盈盈。
叔玉也会在她旁边。
但这次乐嫣谁也没有想。
如果有机会,她很想对那个总是被她强留在身边,总是不得不包容她的皓都说声抱歉。
她鲜少任性,如今看起来都落在了他身上。
乐嫣犹记,小统领穿着黑衣服,直直地挺着背,就像一株竹,一颗松,然后背对她,跪在床前,声音明明是冷冷的,又带着一点少年人的感觉。并不敬畏她,却还是似乎有了一点可贵的体贴,就这样跪在那里,沉默地陪了她一晚。
他们相处也不过这一个晚上。
她于是轻轻哼了起来。
往前的路太长,也太难,但永安握着那个丑的可爱的荷包,就好像拥有了无限的勇气。
*
乐嫣准备要往朔州城里去,但所有人都在往外跑,只听说城里有个李都尉,听说是个外来人,公孙上官先生受伤后便上了任,用兵如神。
乐嫣挤在人群里,才看见公告栏里的画像,清俊的少年模样,还有一颗和长歌如出一辙的泪痣。
她也曾摸过很多遍那颗痣,青天白日又或是夜间。
长歌笑她,她却觉得那颗痣极漂亮。
阿耶与她论道,民间都说泪痣都是上辈子哭出来的,长歌许是上辈子哭多了,如今性子才强硬成那样,不像你是个爱哭鬼。
乐嫣就倚着长歌,把头搁在了她肩膀,一道坐在了宫里的围栏上。
乐嫣看着她极漂亮的眼睛突然说,那这辈子换我哭吧,反正我那么多眼泪,她扯着长歌的脸,长歌就对她笑,眼里都是渐渐燃烧的亮光,“小哭包”。
你就不要哭了,小县主抱着郡主,好像撒娇一样,换我来吧。
长歌是一团火啊,永远燃烧,好像烧不完一样,但是乐嫣必须要去她身边。
火烧完了就变成了灰,长歌不能变成飞灰。
乐嫣想努力地攒够路费,她再也求不来庙里的平安符,于是便自己做,心诚则灵的话,从哪里来的也不会重要。
可是等乐嫣攒够了钱,平安福也终于做好了以后,朔州已经不是大唐的朔州。
上官先生身死,城终于大破,那位鹰狮的年轻首领接管朔州城,不杀一人,只要臣服。
乐嫣坐在长桥的一头,无端地发起了呆,她失去了所有可能与长歌有关的消息,只听闻阿诗勒多了一个从朔州带走的叛徒,她去朔州已经毫无用处。
于是她流浪到了云州。
这里繁华依旧,没有战乱,没有深不见底的贫穷,也没有数也数不尽的流民。
只不过乐嫣总是被拒绝,官衙讥笑她,明府驱逐她,原来公主只不过是一个冠冕,一个毫无裨益的名号,一个看不见也摸不着的东西。别人不愿意,你就不会是公主。
幸而柴娘收容了她。
那是个三十好几的女人,浑身上下收拾的整齐,很精明干练的样子,她开了一家布庄,里面全是女人。
在外面挣钱养家的女人。
因为战乱而无所依的女人。
李乐嫣首先学会的第一步就是赚钱,她要赚很多很多的钱。
柴娘子发觉她绣功相当好,会的样式也很多,针脚又密,礼数周全,模样也俊,心下也猜乐嫣或许是大户人家养的,可惜如今战乱不休,很难找回。但娘子体贴地没有问,她给乐嫣找了伙伴一同织布,贩布。
柴娘着实和乐嫣是两种人,却同长歌相像,夜半饮最次的烈酒,脾性刚烈,总不吃的亏。但心地软的厉害,只把那些软心肠留给她喜欢的人。
柴娘老教她,她一说话就噼里啪啦地不停,像绽开的爆竹,说话也很毒辣。
她说:“做人不够精明,就只能吃亏。”
乐嫣立刻点了点头,她眨巴着懵懂的眼睛,似乎努力让自己凶起来。
柴娘话便说不下去,她好似叹气,又好似喃喃自语,“算了”。
乐嫣其实不太懂柴娘的意思,但大概可以猜出柴娘嫌她太良善。
善良和温柔本来是人间最美好的东西,但生不逢时,就会遭人欺辱,但这都是乐嫣生命里不可缺损的部分。
她总能忍,总能包容,竟然凭着这种东西还能能顽强地生存下去。
可永安还是觉得她挣的钱太少。
李乐嫣要去找长歌,这一回是更远的草原,那里会有什么呢?
永安公主开始做梦,草原全部都是绿草与白云,长歌就在那里对她笑。
柴娘子教她扮男装,尽管她不够挺拔,一看就是姑娘,但她长得好,卖起布来越显得真诚。
她卖布的第三天,来了个漂亮的姑娘。
小娘子穿着好看的长裙,长得太明艳,那种美丽张扬又肆意,如同长歌的热烈,又有异域风情。
这样好看的一个人却蛮不讲理,把长歌最后留给她的一点东西都要抢走。
乐嫣随身携带的丑兔子荷包被拿走了,那些铜钱孤零零地躺在布头上,被她胡乱卷好,塞进了车里。
可她还是舍不得,只好把钱小心地拿出来,一枚又一枚地数着。
没关系,永安告诉自己,每多一文钱,她就离长歌越近,她就可以走到草原里去。
把所有的钱都数完后,乐嫣感觉到了饥饿,她大半日没有吃东西,也没有喝水,只是现在很想吃糖葫芦。
长安的糖葫芦每一颗都圆润而饱满,外面裹着一层细腻的糖浆,红艳艳的看起来就很有食欲。
但云州没有这个东西,只有一种糖画,把糖熬开后,师傅就会用它勾勒出漂亮的轮廓,凉了就是糖,琥珀一样的颜色。
乐嫣站了起来,她今日赚了一百六十八文钱,不知其他人如何。
柴娘见她两只眼睛肿肿的,虽然挂着一如既往的笑,但声音多少有些哽咽,便知道今日乐嫣又被欺负,不过比起从前有所进步。
她毫不留情给小公主的脑门来了一击,给她的小额头留下了浅红的印记。
柴娘真是恨铁不成钢,“明日我陪你去,倒要看看是谁总找你麻烦。”
第二日的收益要更好,柴娘总做出一派恶脸,看上去一点也不好欺负。
午后她打算去临街给乐嫣带点白馍馍,走前叮嘱乐嫣要喝些水,若是她回来看见小姑娘饿晕了,是绝对不会把她背回去的。
乐嫣讪讪地笑,目送着她离开,突然心里涌动出一股奇怪的感情。
世间好人居多,恶人少,善人却总要被欺可,有些人也不是生来为恶。
那个骗钱的小孩生来便是恶的吗?
乐嫣想,那么是什么让常人行恶,让一个柴娘不得不装出恶脸,让行善也要思量三分,让好人不得不把伸出去的手缩回来?
她盯着远去的浮云,仿佛还能听见潸州城大破时,滚滚而来的马蹄声。
是战争啊,乐嫣想。
是永无尽头的欲望。
她这样想着,摊子却叫人掀了。
两个恶霸粗声粗气要收她的钱,那个高胖子把她的布全部砸到了地上,撕成了条条碎屑。
那个矮一点的就恶言,“怎么新来的,这么不懂事?”
所有的铜币都零散的落在了地上,乐嫣连忙蹲下去捡。一共三百四十文,每一文都是她从买布的娘子手上接过来,每一文上都有她的体温,每一枚都被她摩挲了很久很久。
每一枚都是柴娘和其他娘子辛苦挣的。
她于是抓起了车上的剪子狠狠地刺了过去,被那矮子一踢,摔在了地上。
乐嫣哭不出来,她踉踉跄跄地爬起来,觉得恨,非常非常的恨,这股恨意又不仅仅是浅薄得像阖宫里的新纸。
她不知道恨谁,但已经有些东西隐约可以窥见一隅。
永安公主幼时听阿耶同房先生和杜公在书房谈话,说要迎来一个盛世。一个全新的,不被欺辱的国家,一个和平的,没有战乱的新园,那是长歌也说过的东西。
乐嫣突然非常期盼。
柴娘急匆匆地赶过来,就见小姑娘手里还握着剪子,高胖子拎着隔壁摊的木棍狠狠地砸了下去,柴娘下意识地挡在了乐嫣前头,她才想着自己的命总无论如何也比旁人重要,却不知为何身体就动了起来。
或许乐嫣太像她曾经的孩子,又或者她太想让乐嫣活下去。
善良与软弱远不是罪过。
她逐渐闭上了眼睛,乐嫣在她身边嚎啕大哭,一边擦掉她头上的血,一边抽泣。
“不要,柴娘”,她把自己的裙子撕了下来,说话都说不完整,断断续续,哭得厉害,“我不要这样。”
柴娘疲惫地叹了气,她气如微丝,勉强才说了句,“别哭了”,可眼睛就紧闭了起来。
没有人能给乐嫣擦眼泪,也没有人会再骂乐嫣不争气。
什么都没有了。
恶霸却不会为眼泪动容,举着棍子就要打。
乐嫣抱着柴娘,死也不肯松手,却听见一道极其冷硬的声音,充满杀意,饱含冷血。
可它就像是救命稻草,终于划破了李乐嫣两个月的无尽永夜。
那个冷面铁血的小统领穿过长长的横桥为她而来,直到跑到她面前。
他们约有数月未见,然而在乐嫣心里,一切都好像回到了他们仅有的那个晚上。
皓都身上满是是清竹的气味,脸上的表情似怒似喜,却又全然淡了下去。
这么高的一个人就这样半跪在她面前,抬头仰望她。
那双冰冷晦暗,却又黑如陈墨的眼睛就这样仰望着她。
永安是公主,乐嫣忽然意识到,而皓都就跪在她面前。
他跪的是永安公主,还是李乐嫣呢?
乐嫣抓住他的手,哭着道,“救救她”,李乐嫣喘不过气来,“她要死了,柴娘要死了!”
皓都把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,小心翼翼地披在了她身上,那还残留有灼热的体温。
他捂住了乐嫣的眼睛,刀就出了鞘。
百骑司的统领手下握着数人的性命,拥有着无数暗卫,每一个都如此狠厉,杀人也悄无声息,血都不会溅出来。
柴娘早早就被暗卫带了走,一切都结束了。
小统领再没说任何一句话,但乐嫣忽然抱住了他。
永安公主开始抽噎,对于被丢下,被抛弃和流浪吃的苦头,她只字未提,她只是狠狠地把自己埋在那个温暖的怀抱里。
皓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,乐嫣此刻并不是公主,而是个哭啼的女孩,她哭起来真像兔子,眼泪不停地流,和他十六岁时看见她一模一样。
小公主突然嚅嗫道,“柴娘会没事吗?”
皓都点了点头。
“没事了,都会没事的。”
小公主又说,“能让我在这里多留几天吗?”
她用嫣红的眼睛看他,皓都就说不出任何一个拒绝的字眼。
他轻轻拍了拍她的背,就像哄一个孩子,“殿下想要什么都可以”。
“只要是殿下所求。”
皓都轻声说。
李乐嫣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,它并不受主人的管控,在每一次的触碰中悸动不已。
皓都找到了她,在她绝望,在她将近要认命的时候,皓都来到了她身边。
乐嫣小声说,“我想吃糖人。”
皓都于是送了一串糖人给她,还是自己画的,画了一只小兔子,他低头的样子很是专注,乐嫣便坐在他旁边。小统领瘦了些许,他并不白皙,却拥有异常柔软的睫毛,弯出蝴蝶扑翅般的漂亮弧度,剑眉愈发锋利,像远山黛色。
他是英俊的,挺拔的子竹,是不会迁徙的青山。
他永远是一张不苟言笑的脸,永安却瞧出了一点点柔和的端倪,特别是当他看向她时。
乐嫣抵挡不了一个人的温柔。
感情是让人溃不成军的东西,她要落网了。
*
杜先生养出来的人和魏叔玉截然不同,乐嫣能够确定。
魏叔玉要做天上的雪,要做晚日的月,他要承担一整个魏家,还要做好每一件一个公子应该做的事情,他温柔,富有责任心,他把爱分成好几份,乐嫣可能是最小的那一份。
但皓都不一样,他寡言不语,很少开口,也不太会逗乐一个姑娘,更加有没爱,乐嫣只能分得一些可怜的注意力。
他是暗里长出的一株松,是一把伤人伤己的刃。
不过乐嫣从来不知道,小统领也没有伤害过她。
乐嫣开始下意识地待在皓都身边,像一只甩不掉的小尾巴。她老是安安静静地坐在离他不远的地方,紧张地看着他,或者走在街上拉住一尾他的衣角。
她实在受了太大惊吓,魏叔玉这样认为。
皓都也这么想。
公主被吓怕了,所以才会讨要他的一个拥抱,才要黏在他身边。
不过他们都默认了一件事,不约而同地未告诉她,长歌已经死了。
乐嫣想去草原,但她学会不再说出去,所有人都默认永安公主在洛阳行宫修养,没有人愿意让她去。魏叔玉要带她回去,而皓都打算直接回长安复命。
永安却固执地想等在云州。
不会有第二个人习惯在荷包上绣一只丑丑的兔子,也不会有第二个人在兔子的后面扭扭歪歪地绣一个兔字。
世界上不可能有两个李长歌。
这是乐嫣突然想明白的。
她觉得长歌就在云州,于是便要等下去,等一场或许永远不到的久别重逢。
*
“乐嫣,陛下很担心你,你想和我一同回长安吗?”
李世民登基,圣人大赦天下,改年号为贞观,永安已经成为了名副其实的公主。公主不必躲躲藏藏,若是对行宫有所好奇也可以前往疗养。圣人给了她无限的宠爱和怜惜,不愿让永安再有任何不快乐的事情。
魏叔玉站在她门外,轻轻地敲着门,他同皓都一道商讨了计划,现在也是时候回长安。
他非常富有耐心,声音也温柔。
永安只能打开门,嚅嗫着,叔玉哥哥,我不想走。
魏叔玉低低地叹了一口气,看起来有些疲惫。
永安觉得自己永远好像都在不合时宜,固执己见。她不能圆滑地处理问题,老是加重他人的负担。
小统领靠在门旁,突然插了一句。
“魏公子不妨先回长安复命,我送公主去洛阳散心,之后再回长安也可。”
叔玉冷眼看他,皓都毫不避讳。
“魏叔玉,我不信任你。”
他路过这个小公子,在他耳畔讥讽,“你已经弄丢了她一次,太子殿下虽未治罪,可你依然为戴罪之身,顶了个监察御史的责任,也该回去受封,且殿下这次似乎更信我一筹。”
皓都拍了拍他的肩膀,“就这么决定,你明日启程。”
魏叔玉闭口不言。
待小统领扬长而去,乐嫣满脸愧疚。
叔玉却先摸了摸她的头,“怎么倒要哭的样子,不必忧心我的事。”
他弯了弯嘴角,“要随我去云州崚山散散心吗?”
乐嫣点了点头,她刚想拉住魏叔玉的袖子,却又停顿了下来。
叔玉只是哄她,“我们午后便去,带你去采花。”
他像是很怀念从前,于是笑得更加温柔了一些,声音缓缓的,很轻。
“我们乐嫣喜欢花环,我们就再编一次吧?”
春日的云州郊野开了花,有大片大片的桃花树。有身份的人家都会在春日踏行,新雨后的桃花有些许的粉色,淡的要融进空气里,还能闻见并不刺鼻的气味,和崚山里泉水的味道。
魏叔玉站在桃树下吹笛,他对乐嫣伸出了手,缓缓把手臂折了起来,好让乐嫣攀附。
公子好像把乐嫣当成玉,又或是脆弱的琉璃,他并不觉她坚强,只觉得要小心呵护。
皓都就站在三里外,他倚着树,一点都没有看过来。
乐嫣喜欢魏叔玉,喜欢他吹笛,喜欢他和声细语的同她说话,喜欢叔玉和她亲近。
可她现在更关心那个总是冷言冷语的小统领。
树上的桃花成群成群地坠落,擦过皓都修长的腿线,直直落尽土里,碾成了春泥。
乐嫣有些红了脸,她如果是一朵花,从树上落下去,能掉进他怀里吗?还是就和每一朵桃花一样,不过匆匆的擦肩,继而从他的生命里消失的无影无踪?
一个人会这么快喜欢上另一个人吗,她诘问自己。
乐嫣想要爬到树上去采桃花,叔玉便叫她在树下等等。他身手矫健,不过片刻就采了柳条和五颜六色的花。
乐嫣心想,叔玉哥哥今日穿了白色的锦袍,是平有匪君子的模样,是她从少时落水后就开始喜欢的人。
但她似乎将要不再喜欢下去。
原来爱也有期限吗?
乐嫣于是问出了口。
“你喜欢长歌吗?”
魏叔玉突然就哑口无声,说不出一个字。
“我一直喜欢她。”
“是怎么样才算喜欢呢?”
叔玉却又没有再讲。
他站在她面前,乐嫣觉得他好像从来没有这样离她那么近又那么远。
魏叔玉把那个刚编好的花环套在了她头上,才微微地笑。
“乐嫣长大了,也会有自己喜欢的人。”
乐嫣点了点头,她有些疑惑,“我长大了是么?”
“是的”,叔玉笑意盈盈地看她,“我们的乐嫣终于长成了大姑娘。”
长歌,你听到了吗?
乐嫣在心里说,我长大了,终于不是那个只能在你背后的永安,我确实好像有了一个更喜欢的人,虽然他总是冷冷的,虽然你总警告我不要靠近他。
可他只是看上去凶巴巴的,我真的喜欢他。
这些事情我都想告诉你,你会知道吗?
魏叔玉给她编好了剩下的柳条,告诉她要记得撒点水,才能好好养着,不至于颓败太快。
他停顿了片刻,才说,“乐嫣,我要走了。”
“我要去长安,以后可能要去各州,如果有机会的话,我会去看你。”
“要好好的,别再乱跑”,叔玉把身上带的一把小刀放在乐嫣怀里。
“这次听皓都的话吧,”魏郎君这样讲,他语气倒有几分松了下来,“他也算半个好人。”
*
但实际上乐嫣没有离开云州,皓都带她多留了数日。
然后便等到了花灯节。
云州的花灯节同往昔般热闹。
精致的花灯将整条长桥装饰起来,在夜晚里熠熠生辉。
柴娘子身体早已好转,乐嫣执意要去找她,皓都只能暂且隐下身份,装作乐嫣的表哥,倒是编造了一嘴谎话。
只说乐嫣本是去北境散心,但战乱同家人走散,幸好表哥找到了她云云,还提出必要好好报答柴娘子,订了一批送往长安的布料。
柴娘怎会不喜到手的生意,一下子身体越觉得好了起来,挽着小姑娘上街,时不时拿着眼睛去瞟这年轻郎君。
皓都只负责跟在她俩身后提东西,倒也不如往常般生人勿近。
柴娘子便问他今年多大,又是做什么的,乐嫣本以为他什么也不会说,但小统领竟然一板一眼,看上去无比认真地一一作答,虽然半句也没有真话。
乐嫣终于走到了长桥,现在河里放满了花灯,男男女女汇聚在这里,有些要私定终身,有些说着山盟海誓,有些赌咒至死不渝。
无论以后是何如光景,至少此刻是情之所至。
乐嫣回头看了看她的小统领,便与他的视线对上,皓都却不再看她。
“要去放花灯吗,乐嫣?”
他拿着一只笔,和两盏花灯于面前,目光被人间烟火映衬的星火点点。
柴娘笑着说,“郎君怎么这么懂姑娘家的心思,可谓体贴的很,但我着实不需要,郎君不如自己也放一个?”
但这是他第一次叫乐嫣的名字,永安匆匆拿了花灯就蹲在河边,不敢再抬头。
她脸烧的不成样子,如果抬头了,他那么聪明,就会什么都知道。
可永安在这方面尚且愚笨,还不能这样,她暗自想,我得更好一点。
好到可以配的上他,好到可以吸引他,好到他不会喜欢上别的女孩。
难道她是公主,她父为当朝陛下,就会被理所当然的喜欢吗?就能收获一颗真心吗?
不是这样的,除了这些东西,乐嫣一无所有,她得努力争一争,才能得到她想要的爱。
而不只是期待爱能在某一天,落到她的头上。
于是永安提了笔。
她郑重写下一个人的名字,又觉不够。
不够深,不够重。
她复而又写了一遍。
情深义重,毕生所求。
柴娘嗤笑她,小声凑了过来说,“那就是你的情郎吧?”
“你说是表哥,我倒觉得是情哥哥。”
乐嫣点了点头,她红着一张脸,眼底倒是亮了起来。她只敢对着柴娘小声说。
“他会是我的,我也是他的。”
等她起身,只能看见皓都也放了一盏花灯,它遥遥地远去,随着不息的河流奔腾,要把一个人的心事带到天涯海角。
等柴娘回去,乐嫣还在街上,她衣袋子里放着一条捂热的剑穗,不知何时才能送出去。
皓都去买她要的糖画,她就在长桥上踱步,一会儿就到了桥的另一端。
乐嫣有些颓然,直接坐在了桥边,发起呆。
李乐嫣实在有太多的事情要想,怎么能把自己变好一点,怎么才能胆大一些?
怎么能让小统领注意到她,怎么才能不变成他口中的殿下。
她怎么才能让人爱上一个平凡的李乐嫣,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永安?
她想的如此着迷,连皓都愈发不安和急促的呼喊都未听见,直到她站了起来,皓都便抱住了她。
他的呼吸急促,心跳的非常有力,乐嫣觉得自己的心也跳的更快,只有这个时刻,她才能恍惚觉得,和她隔着一个胸膛的另一颗心脏,与她拥有相同的分量的情感,它们浓烈又滚烫。
永安选择了骗骗自己。
尽管皓都迅速又果断地放开了她,好像一切不曾逾矩,这一秒的拥抱不过是个幻觉。
但她告诉自己,或许在那一秒,他们是一样的。
*
小统领这辈子都没有过这种感觉,失而复得来的太快,才让心脏疼了起来。
可那个时候他只能想到要紧紧抓住她,抓住一只不能飞走的蝴蝶。
或许永安永远也不会记得,他们的第一次相见。
他十三岁入百骑司,十六岁爬了上去,被杜如晦带于身边,十八岁开始受秦王殿下重用。
皓都十六岁的时候,李乐嫣刚十二,那个时候还是个哭包团子,秦王殿下也不如现在位高权重。
乐嫣什么也干不成,琴棋书画,射御书术无一出色,甚至槽糕透顶。
每一次夫子授课,她免不了要挨罚,罚了就蹲在秦王府最偏僻的小花园里哭。
十六岁的皓都因为不能出色完成任务而去慎刑司领罚,罚完后浑身真是疼的无法动弹。
但皓都只凭着自己就走出了慎刑司,他不会让自己被人抬出去,他也不会把软肋暴露给别人看,他在秦王府里总有一块偏僻无人之地,像孤狼一样自己舔舐伤口。
乐嫣就这样看见了他,一个孤独的,依靠在假石上的少年郎。
他戾气未平,杀意外露,勉强才认出这是秦王殿下的小女儿。
乐嫣不知为何没有惧他,反而蹲在了他旁边。
哭包团子嚎啕大哭,只说着自己如何不行,如何愚笨,又说长歌如何才情艳绝,叔玉哥哥更为夫子所爱。
她哭得停不下来,还胆怯地伸手拉着他的衣角问,“哥哥也同我一样被自己的夫子罚吗?”
皓都着实不想说话,他又累又有些烦,他鲜少流泪,杜先生说,眼泪不过是弱者的托词,可有些人的眼泪流的如此自然顺畅,你只觉得她委屈,实在太委屈了,而无法觉得她懦弱到看不顺眼。
乐嫣不理会他的沉默,反而把一块用油纸包起来的糖糕塞进了他手里。
乐嫣一边抽泣 一边说,“这是长歌给我的,我现在送给你,大哥哥。”
她说完就跑了,跑得极快极快,这时皓都才知道,她明明就怕得不行。
有些东西是能属于自己的,有些东西是不会属于他的。
能争得和争不得,能爱得和爱不得。
洪泥与高云有万丈之别,这世间一切已经都被安排好。
一把刀无法让一只蝴蝶停留,除非她愿意停下。
即便是这样,皓都也无法忘记,他也曾经拥有过一些东西。
连魏叔玉和李长歌都没有过的东西。
督师教导他不要去碰爱,国公要他斩断儿女情长,可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碰到过了,只不过太浅太轻,只能在心底留下一道经久不愈的折痕。
于是他也提了笔,在莲灯上题写了一句话。
小公主在他前面走着,他本以为公主同他无话可说,但是乐嫣还是鼓起了勇气问他,“皓都,你许了什么愿望?”
皓都看着她的眼睛,良久,才低下了头。
“愿殿下所思所想,得偿所愿。”
*
乐嫣不会知道一个公主的爱会不会被接住,她能不能在浮华的大唐盛世里得到能够栖息的一隅,能不能找到她情之所向的港湾。
皓都也不会知道,他日后也要成为公主殿下的刀,他心甘情愿去做一把刀,为他的殿下披荆斩棘,为他的殿下去争,去抢一个公主的自由。
即便这个时刻他们都对未来无知无觉,不知道彼此的感情,不知道彼此的命运。
乐嫣还握着编了许久的剑穗,非常努力给自己打气才能把它送到小统领的手里。
而皓都满面愕然,他轻轻地接过,又轻轻地系上,把那份尚且未知的心意珍而重之。
这可能是最不好的时候,也可能是最好的时候。
这是正在崛起的大唐,正在一点一点步入盛世的大唐,肮脏污秽与希望兴盛并举,它挣脱了过去的阴影,扛着所有的不甘前行。
无论现在人间如何,白日当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