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皓嫣/回南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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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就是丐帮垃圾创造者,有插叙。ooc新婚后寡淡恋爱文学,有配角降智行为,就当是架空唐朝,我流皓嫣,与《白日当歌》同一背景。

bgm《茧》,有一段歌词,非常喜欢,于是摘了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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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那么一个瞬间

燃尽我心间的荒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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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‖

他眼底有一颗红痣,摩挲一下,眼眶就会红起来,薄薄的一层水汽弥漫,叫眼睛从冷冽寒霜变得含有一丝柔情,但这件事情除了乐嫣,似乎无人知晓。

乐嫣觉得很欢喜。

壹‖当归

长安落暴雨,片片如刀割。

惊雷倏忽震破黑云,倒是从夜空划出长长的口子,十分可怖。

乐嫣就是被窗外吹进来的寒意给惊扰,屋内的烛火都灭了大半,只有一点惨淡的微光,烛心跳动,忽明忽灭。

乐嫣最先闻到了淡淡的潮湿气息,愈发睡不安稳,继而惊醒,睁开眼便下意识地去摸了身边的小铃铛。

它叮叮当地响,在晚间愈发空灵,乐嫣安下心来。

尽管床榻一旁冷了多日,但好像有铃铛在身边的晚上,又不觉得分外害怕。

自永安十六岁那年在北境丢失后,她愈发怕暗,但这暗是可以忍受的,而痛是难以忍的。

她在流浪的两个月已经痛过,所闻所见所失去,无一不疼,而暗伤就像心口的一道陈年旧疤,已经愈合,却残有绵里藏针的余劲。

乐嫣正准备睡去,却听到屏风后面传来细微的响声,似乎有一个人点了一盏幽幽暗灯,不愿惊扰她。

乐嫣心里并不惧怕,反而有一种逐渐快速膨胀的心情,心跳像两军对阵的擂鼓,在耳边砰砰,她试图忍受,却抑制不住。

一道声音对她说,快去找他,你们已有两月未见,怎么还能等呢?

另一道声音说,再等等,等他来找你,等他来见你。

但乐嫣未忍住,她匆匆从床上跑了下去,连鞋子都未套上,在铺了羊绒毯上的地面奔跑起来。

她绕过层层叠叠的檀木屏风,沉水的厚重香气尚有残余,乐嫣隐约看见他的背影,似乎正在换衣服,看不太清。

她一下子想要抱上去,皓都却突然转了身,把她接了个满怀。

“殿下。”

他声音有些哑,因为刚从寒夜里赶回来,还有点冷意。

“怎么还不歇息?”

乐嫣埋在他怀里,未有说话,她埋得更紧了些,好像要把自己嵌进他身体。

皓都有些不知所措,只好用手拍了拍她的背,他意图哄小殿下去床上,但乐嫣只低声说,我想你。

她揽着他的腰,似喃喃自语,又好像要将心剖开与他,明明怯生生的,又满是勇气。

他忽然就止住了一切动作。

乐嫣在这个拥抱里闻见了雨夜和雪竹的混合气味,应该还有要有血腥气,但她显然没有闻见,只觉得他今日衣物似乎薰过香,比平时更浓郁些。

乐嫣察觉不对,她手向上试探,果然感觉到皓都似乎身体微微轻颤,偏生他只低头同她道,“殿下,该睡了。”

乐嫣缓慢地眨了眨眼睛,她本不想落泪,但眼睛就像满蓄了一湖的水,一点一点落了下来,眼尾都是嫣红的,被淋湿了一样,像是真的极难过。

“皓都,你受伤了吗?”

“为何不对我讲?”

小统领只觉得胸前衣襟湿了一片,大概是乐嫣又哭了,他笨拙地用手去抹掉殿下脸上的泪珠,拂过她柔软湿润的睫毛,心脏有转瞬即逝的皱缩感,并不深刻,却是缠绵的钝痛,仿佛晚来的秋雨。

皓都微微地叹了口气。

“都处理过了,”他握着殿下的手,往自己衣襟里探了探,刚巧摸到了绷带的边缘。

在层层衣领与香薰之下的淡淡血腥气,他不太愿意让乐嫣闻见。

皓都低头,见永安公主连鞋也未穿,又不愿去床上,只好将她抱到屏风后的软榻上,寻了一双软鞋。

他叫公主坐好,就半跪在她身前,捉着她的脚,替她穿鞋。

红烛烧了大半,泣泪于烛台之上,密密地叠了一层。夜里只点了一支烛,什么也看不分明。

乐嫣红着脸,她不敢收回脚,可心脏又开始奋力地跳动,以至于胸口都有点发疼。

永安公主伸出一只手顺着小统领的脸向上摸,颤颤巍巍的,也不大好意思,老觉臊得慌。

皓都专注地替她系上带子,眼睑缓慢地轻颤,还配合地蹭了蹭。

小统领倒是任她随意揉捏,只道一句,“睡不着吗?”

永安公主点了点头,她嘟囔着,“我两个月未见你了。”

永安的手指着魔一样地停留在了皓都的眼尾。

下眼睑正中的地方有一抹朱砂般的红,不知是谁点上去的红痣,艳丽的很。

乐嫣想起她父亲曾说的话,眼旁的痣都是哭出来的,可能是上辈子不停地落泪,也可能是这辈子哭得太多,上天于是留下一个记号。

长歌有,皓都也有,但似乎从来没有人发现过。

不过皓都极少落泪。

乐嫣从没有见过皓都流泪,有且仅有一次,不过是她着实伤了他的心,逼得人眼尾通红,但那滴泪还是没有落下。

这个时候她就想,原来小统领也是会哭的,他会伤心,不过是默不作声的难过,不像她哭就要大声哭出来,喜欢也要说出来。

他们本来是两个彻头彻尾都不一样之人。

永安下意识地摩挲了一下,她好像完成了一件一直梗在心里,反复琢磨的心愿,心里竟然浮上一股淡淡的满足。

皓都微微往后仰,他眼里有一点酸,下意识地弥漫起来一股水汽,不太愿让她瞧见,但也不抗拒。

永安轻轻拉着他的领子,慢慢靠了过去,皓都也不躲,他把手放在了她的腰上,直直给她了一个吻。

乐嫣身体都有些抖,实在害怕,却不是像过去一样对他本人有种直观的怕,怕他的剑,怕他的冷面,怕他的冷语,怕他剑上的血。

她现在只是苦于自己的爱。

要是这辈子,下辈子,下下辈子,能够一直在一起,该多好?

皓都似乎毫无察觉,他用凉薄的唇瓣碰了碰小公主的额头,“我会陪在殿下身边,殿下不必怕。”

乐嫣忽然想起,他鲜少直呼她名讳,大多不过殿下二字。

只有极少数的时候,会叫她,嫣嫣。

永安躺在床上,偏要窝在小统领的怀中,贴着他薄薄的衣衫,埋头在他心跳前,听他胸腔里的震动,一下又一下。

乐嫣低低问他,“阿耶派你去徽州平叛,那地方乱的很吗,叫你胸口上都划了一剑。”

“多年之前,我同秦国公一道去过,不算陌生”,他略略低头,唇瓣便擦于永安耳尖,“殿下,战场之上,刀剑无眼。”

他咬住她的耳尖,声音就模模糊糊,“不必为我过分担心。”

乐嫣耳朵发烫,面颊也是粉的,只不愿给看见,却又更想知道他的过去。

皓都一一应答。

不过与他而言,那些都是过去太久的往事,没有什么可惦念的意义。

贰‖往事

武德八年,长安下了一场大雪,一场前所未有的雪。阖宫的红砖瓦被一层又一层的覆盖,檐下冰凌有两三寸长,御花园的红梅被压弯了腰,在新雪上落了点点嫣红的花瓣。

东宫烧起了刚进贡的银丝炭,热红炉,下罗幕,屋子里倒是暖洋洋的,博山炉里的沉水并不过分厚重,倒薰得让人骨头都要化了一样。

正是一年之末,凛冬堪堪过去大半之时,阖宫上下为即将到来的大典夜宴而忙碌。

高堂之上,陛下将徽州剿匪一事交于秦王殿下去办,而太子被留于六宫内主持大小事宜,在政务之上,似乎秦王更为重用,但陛下对太子之爱总要更偏心些,谁也不太能摸准陛下的心思。

这个关头,秦王不能亲自赴任,夜宴要笼百官朝臣,皇亲国戚坐于庙堂之上,贵人和谈,百邦使臣蛰伏献礼。

杜如晦于是向秦王举荐。

“臣有一义子,如今当值百骑司,名为皓都,可从旁辅佐。”

秦王殿下思忖,择秦琼亲率,皓都副将,明日赶赴徽州。

那是皓都十八岁的时候,先生为他的仕途开始铺路,让他从百骑司的暗棋变成秦王殿下身边的一把刀。

杜如晦站于凝晖阁,请将仕郎观星卜命,李淳风看了看刚上任的小副将,直言,“此战便如犁庭扫穴,天兵一至,龆龀不留。”

杜先生同他一道登高望雪,看这白茫茫的一片,和大殿前的每一步脚印,雪被踩于脚下,便成了污泥。

皓都在风雪伫立,先生只嘱一件事情。

“成大事者,不拘小节,不为儿女私情所束。”

他原先还不明白这是一句多么冷酷又残忍的教令,但在每一个往后的日子里,他都会懂,一个时局里的小善与大善,小恶与大恶都需要一个人来决断。而先生希望他能做破局的刀,一个永不偏颇的天秤,永远理智地活着。

皓都那时尚未崭露头角,不过空有一身很俊的功夫,和杀起人来干脆利落的手法,他不觉得恶心,动作也干净。

秦琼将第一日从城里捉来的落单匪贼交于他,三日便要结果。

匪贼张姓,单名一个胜字,看起来二十五六,身强力壮的模样,嘴硬得很,接连被提审了三五次,如今已经默不作声,便是身上处处刀割火烤,也一副无畏去死模样,浓眉恶目,大凶之相。

有许多腌臜手段旁人不大用,皓都却不会在乎。

他于是一人去城里查了一日,第二日直直往城东宜春楼去,手下人报时,秦琼还暗叹,这人心性不定,可惜了那一身好功夫,难成大事。

宜春楼为有名的揽客处,都笑妓/子无情,世间男子还不是争先恐后?

但第三日,他于黄昏后归来,只携带一个盒子,晚间便要那匪徒撬开了嘴,交代了名目与暗道。

秦琼后来问囚室的下属,只见他面色发白,倒是回答,“副将将盒子扔在他面前,里面是一只手指,看起来仿佛女子的手,还带着一枚指环,血淋淋的,洗都没洗,有些像弹琴的。”

副将手握烙铁,在火里烤了烤,似乎提得凝香二字,只见得张胜狂性大发,睚眦欲裂,破口大骂,似要从铁链里挣出来,皮开肉绽也不肯停,嚷着和他拼命。

那下属顿了顿,才说,“副将走过去对他低声说了话,我瞧见这眼神冷的像刀子,神情也异常冷凝,简直如恶鬼般凶狠,他们谈了许久,副将还拿出了秦王的令牌,张胜于是一一招了。”

秦琼尚未想通其中要处,第二日已经准备妥当,要攻打回坞山,皓都自请为先锋。可回坞山易守难攻,便是摸清楚名目暗道,也伤亡颇多。

除夕的时候,秦琼点兵快攻,还要借火熏烟,要皓都带一对人死守山后。

匪首与众徒最后皆攻于此,他留了一条要道,其余各铺了油,山上烧起来,便是火光一片,红染半边天。

秦琼为虎将,自然大杀四方,但这是皓都第一次上战场,他觉得自己固化成了杀人的器具,抬手又松,一条人命无矣,而自己也得挨上一刀,竟像是从地狱里爬出来搏命。

军功便是这样挣的。

他于是想,我也要争一争。

这火烧到了夜半,骨肉成泥,突然天空就落了大雪,秦琼与他皆负伤,所幸此战大捷。

不一会儿,已是遍地被血染红的景象,新雪初下,渐渐地,一切都被盖了去,只余焦木灰土。

主将坐在了他身边,突然开口,“离开长安时,雪倒没有这么大。”

皓都点了点头,他看向长安之处,那里什么也看不见,只有一层又一层的乌云。

“长安很宁静,也很安逸。”

安逸都是用血和碎骨换来的。

秦琼把烈酒给他,皓都不知,还以为要饮,一口气便咽了大半,从胃里立刻升起灼烧感,浑身都烫了起来。

秦琼一巴掌打在他肩上,皓都一时不察,喷了大半,洒在了雪里,他连声呛嗑,眼睛都红了。

秦琼放声大笑,回声粗犷,“你岂不知烈酒浇伤”,他倏忽叹道,“果然还是小儿。”

军医正在给他俩包扎,一人手上看上去几乎废了,另一人身上被包的严严实实。手几乎废了的是秦琼,包成个粽子的是皓都。

军医说,“皓郎君这伤还得将腐肉挖出来才可,我去取刀子。”

秦琼让人躺在床上,忽然问他,“你怎的查出张胜有一相好,便在那宜春楼里,还是个弹琴的?”

皓都摸出了个香包,上面绣着繁复的花纹,极为用心,周边有些许磨损,看起来有些许时日,不过被保护得很好,应当是十分爱惜。

皓都扔给了秦琼,“将军可能不知,这是宫中样式,一般人不太会,又熏了香气,是自己调的香。三年前晋王被冠以勾结外族之名,我也参与了清剿,负责押人回长安。当时府内女子被流到徽州充军/妓/,男子流放边疆。我看过晋王家谱与当时负责之人所交文书,晋王之女李芷晴素爱调香,刺绣女红也颇有心得,当时我押解府中百人时闻过,因为香气特殊,印象颇深。”

他略略想想,复答,“张胜一介武夫,未上学,也未读过书,身上有此物,还颇为爱惜,足见关系斐然,李芷晴本应为军妓,徽州妓营里原来有她,二月后却未见其名,军营遭过一次回坞匪贼,损失惨重,与她失踪的日子对的上。不管出于什么缘由,必定是被搭救,她同张胜可能有一段情,又或是有所联系,也可能是张胜爱她。”

秦琼想了想便明白,军妓不同与常人,身上被烙了印子,徽州在录人方面一向严谨,不好造假名册,而春楼做的地下交易刚好足以洗身份,只需要再多待些时日,等此事平息下去,再将她赎出来便可。

军医拎着刀和布归来,用酒液泡后,在火上烤。皓都被军医的热布烫得厉害,不住咬牙,秦琼丢了块白布与他,“等下割腐肉,麻沸散多用了人会傻掉,我想你不会用,便咬着,别伤了舌头。”

秦琼意图分散他些注意力,便又问,“你拿什么说服他?”

皓都忍的汗都出来,只说,“我怀疑晋王残余部下便在回坞山匪徒之中,张胜也可能只是化名,但一个男子,将女子之物贴身携带,藏的如此妥帖,必定动了情,晋王本就大势已去,蛰伏三年也属徒劳无功,我剁了李芷晴一只手指,他便方寸大乱,心防已破,再徐徐图之。但此事从疑,回去后得上报,最好将漏网之鱼一网打尽。”

秦琼笑叹道,“果然是从百骑司出来的人,最善攻心。”

皓都摇了摇头,“督师曾经教导于我,爱是软肋,如今看来,分毫不差,它让人软弱,若张胜硬下心肠,此战还不一定如此顺利。”

秦琼问,“你可师从杜如晦?杜先生要我教你,怕你心慈手软,要吃足苦头,我倒觉得你不必我教。”

皓都眼睛微亮,“先生是我的义父。”

军医烫完,扬声道,“郎君要受苦了。”

秦琼见他一声不吭,虽疼得眼红,倒是一滴泪也未流,小儿心智坚韧,可有作为,将来应为寒门新贵,就是手段残忍了些。

不过这些事情总不能指望当朝贵族去做。

望族要维持世家体面,其中以山东望族魏叔玉为代表。他自小于国子学读书,极受夫子喜爱,诗书礼仪,文韬武略也算上品,秦琼听殿下多番提及魏征才学和他嫡子之才,可惜魏叔玉是李建成那派,终为陌路。君子手上不染无辜血,不做恶事,条条框框着实太多。

帐篷外的风霜吹了一宿,烽火台的火都要灭了,皓都趴于硬床之上,发起了低烧,神智也有些模糊。

他胡乱地做了多个梦,从幼时欺辱,到杜如晦找到他,再到百骑司的五年,最后兜兜转转只停留在秦王府的假山之上,小姑娘问他,你痛不痛,和嘴里糖糕的最后一抹甜。

大约是不痛的,他想,因为这些都是他要去做的事情。

除夕的时候,阖宫上下喜气洋洋,这年头又落了雪,更好看起来。

太子殿下同陛下饮酒,秦王与另一侧,皇亲之间总似涌动着一股冰面下的暗潮。长歌却是偷偷坐到了乐嫣一旁,低声对她道,魏叔玉也来了。

乐嫣不愿被她调笑,被羞得连头也不敢抬,只敢拿余光去看。

她今日穿的粉色袄子和长裙,阿娘给她仔细梳妆,还教她对镜描眉。阿娘温声软语问她少女心事,见小女支支吾吾,提及魏家儿郎便羞红脸,也猜到一二分。

阿娘为她描眉,青山黛石画细眉,百花研磨点绛唇,阿娘笑语,“这是你日后夫君当为你做的,乐嫣。”

“你喜叔玉,那确实是个好孩子,是因为他从河里捞你起来吗?”

乐嫣靠在母亲怀里,一点一点说,“我同叔玉哥哥自小一起长大,但,”乐嫣卡了壳,“但,他救了我,”,她急得有些说不出来。

“我从未如此欢喜过,他就像一个英雄一样。”

母亲很是慈爱地摸了摸她的头,“谁不爱英雄呢,乐嫣不必害羞。”

魏征携叔玉一同站于高堂,叔玉一身素白色锦袍,毕恭毕敬对陛下作揖行礼。他最是君子模样,白净有礼,待人温和,眼睛也生的一副多情样,长安不知有多少女子心仪 。

长歌小声催促,她笑得开心,“你不是还有平安福要给他,等下还不快去?”

乐嫣攥紧了她怀里两个皱巴巴的平安福,强硬塞了一个在长歌怀里,依靠在她肩处嚅嗫,我不敢。

李长歌没了法子,一只手刮了刮她鼻头,很是无奈,“我陪你去,这位小姐。”

魏叔玉倒是瞥见了她俩,他默不作声,却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微微在笑。

长歌低头一看,她饮酒时不察,竟挂了晶莹的酒液,一时讪讪,也不由得发笑。

周遭已经点上灯笼,贵人相互敬酒,说着年年不一样的祝酒词,乐嫣偷偷抿了一口酒,愈发觉得辛辣,也不知这物有什么好喝,雪景倒是好看。

但她现在是快乐的,以后也将要快乐,就这么一直同长歌顽下去。

而皓都快马加鞭从徽州赶回,伤口有些崩裂,衣服染了血,倒不明显,他率先去见了义父。

杜如晦染了风寒,窝在府里闭门不出,皓都从小厨房端了葯去,站在房门口问大夫情况。

杜如晦于是叫他进去,一边咳嗽,一边细细地问询。待到心安,便叫他来床前,皓都跪在他身边,给他捻被子。

才听闻房先生也来过,他二人少不得要吵一架,但杜如晦精神很好。

先生摸了摸他头,恍惚以为他还是十三岁的小狼崽,毛还长不齐,眼里都是凶光,如今很是温顺,可温顺也是假象。

他是如晦亲手培养出来的利刃,却也靠那一点温情联系,如晦有且仅有一个义子。

杜如晦说,“你这次做的很好。”

皓都低着头,“不负义父所托。”

先生于是自顾自地说了下去,“殿下准备提拔你为百骑司统领,连升三官,或许难以服众,”他透过窗户,看见了晦暗的天空,和院里堪堪落下的寒梅。

如晦接着道,“但你的路远不止如此”。

先生把从宫里带出的伤药交给他,“男儿走南闯北,立于天下,以身体为本,不必担心我。”

这夜为除夕,百家团聚,共享天伦之乐。

陛下宣秦琼和他一同进宫,承天景命,他于是忍着伤,换了件黑色的官服,同秦琼跪在大殿,叩谢皇恩。

皓都坐了个偏僻的角落,在秦王一旁,他生的也很俊俏,不过遍布磨砺后的血腥气,周身都是不好接近的气息。

他一面饮酒,一面撇见了小县主,她显得无所事事,拿着筷子戳木盒里的点心,夹了一块喂给长歌。

太子似有微微不悦,一句话便叫他女儿回去,小县主于是耷拉了脸,她环顾四周,无意同他对上了眼,就慌忙低头。

她过得很好,皓都想,从水里把她捞起来的时候,扑腾的像只旱鸭子,只会牢牢抱住他的腰,死不肯放。

如今长大了,出落得很好看,性子还有些懦弱,不知道是不是还会哭着抱怨夫子不爱她,会不会抽嗒嗒的躲在秦王府的后花园里,埋怨为何只有自己愚笨。

不知道会不会记得他。

秦王转身与他同饮,高台之上歌舞升平,脂粉红装,其乐无穷。琴师抚琴,歌女高歌,为未竟的事业与大唐荣耀歌颂。

他恭敬地与秦王举杯,带去杜如晦的祝词和问候,忽然觉得这样就好。

不过是一场不值当说的相遇,不会改变他的人生,也无法挡住他的去路。

她快乐,她欢喜,她过得平安顺遂,那就够了。

叁‖渡春

昨日乐嫣等得太晚,断断续续听着皓都讲过去,只听闻那时自己胆小,不敢抬头看他,便被他柔和的声音哄睡,却是断断续续梦到些相遇。

不过是秦王府里偶然的碰面,长歌挡住她眼睛说别看。或是单独遇到时,他冷淡地问安。

她那时自觉这人不喜欢她,许是厌恶她娇气,又或是厌恶她软弱,连现在也没把握。

但乐嫣能确定,皓都喜欢她,同她喜欢他一样的热烈。

她被阳光吵醒,转手一摸,发觉小统领合着眼,安静地抱着她,眼圈下都是淡淡的青紫,想必累极。

她看见皓都脖子上有一条红绳,不由得去摸,勾出来一张平安福,那是乐嫣缝的,她缝了细密的针脚,要把情意满满牢牢锁住,放在他身边。

边角似乎有些磨损,却被小心翼翼的贴身携带,一带就是两年。

那是她从洛阳回宫以后做的。

原来更深的女儿家心思是如此,每每多想靠近一分,也要思忖唐不唐突。整日惘然不安,恨不能做些什么,却又不知道自己能做些什么。

母亲礼佛归来,倒是为她求了姻缘签,还带回来一段民间月老庙里的红绳,据说把它勾在喜欢人的小指上,就能长相厮守。

喜欢也能变成不喜欢,不喜欢也能蔓延成爱,誓言和枷锁都是徒劳无功。

爱是无止尽的野火,只会烧下一片又一片的荒野,永不熄灭。

乐嫣只要皓都爱她。

她把红绳剪成了一小段,缝在了求来的平安福里,这是她将要交付出去的东西,现在她还不要回应。

永安公主轻轻地想要把平安福从皓都脖子上取下,被他按在了身下。

皓都哑着声音问,怎么了?

乐嫣决定干一件大事情,把她从来没有说过的事情都告诉他,告诉他一个公主的爱,一个公主最无望时候的想念。

她摸着平安福说,“你是不是从来没有打开过它?”

皓都按着她的手。

“我不敢。”

他终于露出了些许的笑意,眉眼弯成了小月亮。

“这是我最重要的东西。”

乐嫣管不住泪,这些眼泪都是冷的,也不会有人在意。但它们现在都有了去处,很早的时候它们就已经被人珍藏,被人也放在心口,试图去捂热,被爱所容纳。

永安去拿了剪子,下了决心就将它剪开,那段红绳就这样掉了下来,落在了皓都手里。

她所有的暗恋也好,不甘也好,伤心痛苦绝望也好,已经能够被好好接住。

乐嫣抱着他,她是那么娇小,那么怯弱,而这怯弱里也带了一点顽强,好像怎么也无法彻底摧毁她。

她轻声说,“以后有什么都别瞒着我,让我知道吧。”

于是皓都知道乐嫣爱他,还要从更早一些的时候开始,在他没有将真心完全捧出,已经有人在爱他,直至今日。

对于张胜而言,爱是软肋,是懦弱,是变成刺向自己的刀,他也曾被伤害过,却没有怕。

将要死的时候,在战场的时候,爱也是盔甲。

那些都是乐嫣告诉他的。

他现在是心甘情愿被爱情束缚的无脚鸟,一只回南雀,从他漫长生命里的永冬飞过,终于能够停在他这辈子唯一恒久的春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