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丝雀01
刘耀文推掉酒宴回家的时候,刚刚晚上九点。客厅落地灯亮着,沙发上的身影窝成一团,毛茸茸的家居服和毯子几乎要融为一体。保姆接过刘耀文脱下的外套,刚要出声,刘耀文竖起食指放在唇瓣中心,然后挥挥手让人下去。
他靠近沙发,然后蹲下。额前的几缕发丝耷拉下来,几乎要戳进眼睛里,刘耀文动也不动,目光贪婪又沉迷。沙发上的人翻了身,险些掉到地上去,刘耀文一伸手就把他捞进了怀里。
“在等我吗?”
宋亚轩眼睛也不睁开,只闻到熟悉的味道,就把脸贴进了面前的胸膛里:“你好聪明。”刘耀文的手穿过他的背脊和腿窝,以一个暧昧的姿势把他抱起来,一边往楼梯上走去,一边换去一个绵长的亲吻。
“晚饭吃了什么?”
宋亚轩狡猾地笑笑,直起身子:“这也闻不出来吗?”然后捧着他的脸,再次送上自己湿软的嘴唇。
楼梯旁的灯光是暖黄色的,屋外吹着北方深秋清冷的风,树枝摩挲着,屋内的墙壁上倒映出两个缠绵的影子。
第二天清晨,宋亚轩是被刘越的电话吵醒的,三两下摁掉铃声,起身发现身边的位置已经冰凉。拿过床头温热的蜂蜜水,几乎是清醒了好一阵才赶走脑子里止不住的眩晕。他找个舒适的姿势再次躺下,电话铃声又重新响起。
“这下醒了吧?”那头对电话被摁掉这事儿几乎是见怪不怪,宋亚轩的身体哪哪儿都有点毛病,刘耀文把他看得紧,仔仔细细养了好几年才养出现在这副唇红齿白的模样,性子也被养得骄纵又可爱,即便是刘耀文,被宋亚轩摁掉电话也只能乖乖重拨,作为表弟的刘越又哪儿敢有什么怨言,早已习以为常。
宋亚轩顺势看了眼时间,早上十点,这绝不是一个合格的富家子弟的起床时间:“什么稀奇事儿?”
“西郊到了一匹马!”
宋亚轩的眼睛里冒出光来。西郊马场是刘家的产业,宋亚轩以前喜欢骑马,他的腿修长笔直,穿上马靴出现的时候,就必定是马场里最耀眼的那个人。刘耀文喜欢上他的时候尚还年轻,纯情地只想要把最好的给他。
西郊马场里的每一匹马都是刘耀文精挑细选买回来的,只等着宋亚轩十八岁生日的时候送给他。不巧马场还没送出去,宋亚轩先出了意外。身体不好的这些年,刘耀文连马尾巴都不许他碰,避免宋亚轩惦记,索性一不做二不休,把西郊马场扔给了刘越打理。
刘越不擅长管理,却很擅长吃喝玩乐:“昨儿刚到,去瞧瞧?”
宋亚轩慵懒地打了个哈欠,眼睛湿漉漉地,拖着懒洋洋的语调:“那就去瞧瞧。”
宋亚轩很久没有出过门,以前认识的朋友都被刘耀文代替。他小时候玩儿得很开,长相也精致可人,被父母保护得很好的那些年里,身边的朋友都乐意对他又宠又哄,旁的人提起宋家的小少爷,似有若无地都带着几分羡艳和喜爱。可是刘耀文不一样,他只想占有。
“宋先生,您要出门?”保姆跟在宋亚轩身后,前脚搭后脚,步伐和语气同样慌乱,“是不是先和刘先生说一声比较好呢?”
“不用。”宋亚轩挑选了一条明黄色的羊绒围巾,天气才刚刚放凉,他已经穿上了衣柜里最厚实的衣服,白净的小脸被这黄色映衬得像雪一样,“我会很快回来。”
“这……”保姆有些为难,“刘先生快回来了,不如等他一起?”
“很快?”他看一眼表,“现在还不到午餐时间。”宋亚轩不再理会睁眼说瞎话的保姆,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门。
刘越开着新买的跑车来接他,敞篷乖乖地封闭得严严实实,考虑到宋亚轩的身体,车上的空调打得很热,刘越最怕带宋亚轩开车,一脚油门总是不敢踩到底,四个车轮此刻像是顶着火红色的龟壳,在郊区山道上缓慢行驶。
“你这人,越来越没劲了。”宋亚轩嘴里吐槽,摘下围巾,“买学步车好了,开什么跑车?”
刘越不搭理他,和惹刘耀文生气比起来,宋亚轩此刻的不满简直不值一提。
到达马场的时候已经下午,周末的马场逐渐热闹,宋亚轩来的时候没有吃午餐,刘越让人在休息区给宋亚轩安排了吃食,俩人迈着慢悠悠的步子走过去的时候,有三五结伴的年轻人正在他们不远处烧烤。
要不怎么说刘越最懂吃喝玩乐,冷清的马场到他手里显然已经变成了富家子弟的游乐场,普通人没法儿进来凑热闹,进来的人就不想再出去。那群人里有人远远地看见了刘越,站起身来打招呼,再近些的时候,有人认出了宋亚轩的脸,没忍住惊呼一声。
宋亚轩没认出来人,跟在刘越身边停下。
“小宋少爷,我们见过的。”说话的人很年轻,从旁人的交谈里隐约听出他姓陈,宋亚轩想起东边做海运的陈家,轻轻点了点头,“很多年前,在英国赛马的时候。”
宋亚轩挑眉,多看了他几眼。
“那的确是很多年前了。”
刘越不敢让宋亚轩站着吹风,索性招手让人把桌椅搬来原地,宋亚轩等不及,扭头瞪他:“不是说看马?”
刘越打着马虎眼:“先填饱肚子,我让人把马牵来,咱们到这儿看。”
休息区正前方就有一片马场,只是面积有点小,正儿八经骑马的人几乎不会来这里,只有几匹品相很漂亮,只做观赏用的小马驹在里面遛来遛去。宋亚轩听话地坐下,那姓陈的男孩儿并没有离开的意思:“小宋少爷不如过来坐坐,我们几个朋友烤了点吃的,尝尝合不合口味。”
刘越招呼人牵马,闻言猛地转过头:“他吃不了那些!”
宋亚轩也摆摆手,示意自己不多做打扰,男孩儿不依不饶:“听说新到了一匹马,小宋少爷也是为这个来的?”
宋亚轩敷衍地点头,只听他道:“只可惜来了好几趟,都没见着……”话音未落,刘越远远地牵着一匹马走近来,那马浑身雪白,看体型就足以让宋亚轩血液沸腾,他不再理会身旁人,眼神发光地站起来,弯起手指放进嘴里,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。
包括刘越在内的所有人都愣住了,马儿挣脱束缚,风一般朝着宋亚轩的方向跑过来,有女生慌乱间发出惊呼,宋亚轩置若罔闻,笑意吟吟地看着白马飞驰而来。刘越拉不住缰绳,大声呼喊着驯马员截住那匹白马,这场面看得他心脏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跳出来,任前面的人是谁都不至于他这般失态,可那是宋亚轩。
“乖。”
白马顺从地在宋亚轩面前低下了头,耳朵像小狗一样扑棱两下,宋亚轩眼里的笑意更甚,索性脱下了碍事的围巾和外套,右脚一抬就翻身上马,两腿一夹,那马就跨过了马场护栏,一人一马猛地窜出去好远。
刘越心里着急,但也被马背上的宋亚轩看呆了眼。他认识宋亚轩的时间不长,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刘耀文的家里,他只见过被刘耀文捧在手里保护的病态美人,没曾去想过宋亚轩的从前。宋亚轩骑在马背上,笑着转过头来,脱下厚实的冬装,刘越头一次看到他挺拔的脊背,优雅又凌厉。一旁的男孩儿也愣了好一阵,随后赞赏地吹出口哨:“小宋少爷真是……一如当年!”
刘耀文从车上下来的时候,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面。自从刘耀文掌控集团以来,刘越几乎没再见过他如此生气的模样,有人走近来打招呼,他一句话也不说,只静静地站在马场护栏最边上,等宋亚轩骑着马绕了一圈又一圈,最后在他身边停下。
“要下来了吗?”刘耀文已经很生气了,但语气与平常并没有什么不同。
宋亚轩点点头,翻身下马,一件黑色的大衣立马把他裹得严严实实,刘耀文箍住他的肩膀,动弹不得。
“表哥。”刘越跑过来,不敢去看刘耀文的眼睛。
“上车。”刘耀文一句话也不多说,马场的风吹得急,宋亚轩脱了外套骑马,脸蛋已经冰凉。刘越赶紧让司机把车停过来。
“小宋少爷!”陈家男孩儿喘着气跑过来,“你下次什么时候来,我们可以约个时间!”
刘越被他几句话弄得心惊胆战,赶紧去看刘耀文的脸色,却只看到他揽着宋亚轩离开的背影,完蛋了,刘越心想。
回到车上,刘耀文让人把空调温度升得很高,手臂紧紧把宋亚轩揽在怀里,像是下一秒会被人抢走。宋亚轩额间被捂出一点汗,但是没有拒绝刘耀文的任何行为,他乖乖地窝在刘耀文的怀里,又变成了那个任人摆布的小洋娃娃。
洋娃娃眨眨眼睛,睫毛刮过刘耀文的脸颊,刘耀文低下头来看他:“你知道我拿你没办法。”宋亚轩眼睛里透着亮光,刘耀文已经很久没见过这样神采奕奕的爱人,心里叹一口气,明白自己正在做一件非常残忍的事,但他只能抬手捂住宋亚轩的眼睛:“走吧,回家。”
刘越找到刘耀文公司来的时候,他正接到私人医生的电话,收拾东西准备赶回家。
“哥,我真不是故意的,你给我爸求求情,”刘越哭喊着,“我错了,谁知道小宋出门没告诉你啊……”
刘耀文脚步不停,绕过刘越就要走。
“哥,我错了,真错了,我爸把卡给停了……”见刘耀文不动摇,“我昨天把小宋照顾得很好,啥事儿没有……你见过小宋骑马吗哥,那真是——”
“照顾得很好?”刘耀文停下脚步,“他发了一晚上高烧,从回家到现在一口水没喝。”
刘越呆愣在原地。
“我见过他骑马,那你知道他为什么现在不骑了吗?”刘耀文语气严肃,“刘越,他和你不一样。”
刘越被唬住,一句话也不敢多说。
刘耀文回到家的时候,宋亚轩额头上贴着退烧贴,正面对着一碗粥愁眉苦脸。看到刘耀文走进玄关,他几乎是一瞬间就舒展了眉头:“快来尝尝这碗粥!”
刘耀文看穿他的把戏,喝下他喂来的一口粥:“味道不错,你也尝尝。”
连哄带骗喂下去半碗粥,宋亚轩陪着刘耀文在书房办公,他坐在毛茸茸的地毯上玩拼图,拼图是新买的,宋亚轩闲来无事,特意找设计师定制了他与刘耀文的合照拼图,完整的图片被分割得七零八碎,宋亚轩找不到头尾,数以千计的零碎纸片散落在他的四周,与整洁的书房格格不入。
刘耀文没有打扰他,只是时不时抬眼关注他几下,随后又埋头做自己的事情。
“好像是十一月了?”宋亚轩拼了两个小时,没有什么成果,抬头看到电脑旁的日历,询问道,“今年什么时候去看爸爸呢?”
“等你病好了,”刘耀文抬头,“今年的花还是交给你。”
宋亚轩满意地点头:“我昨天骑马的时候,碰到了陈家的小儿子。”刘耀文静静听着他说,“他说以前见过我骑马!”
“哦?”刘耀文配合道,“你记得他吗?”
“不太记得,”宋亚轩摇头,“不过他很记得我。”
“是的,你很漂亮。”刘耀文回答,“很少被人忘记。”
两人的对话凌乱又潦草,宋亚轩沉吟一阵,抬手招来刘耀文到自己身边,把拼图盒子塞给他:“剩下的就交给你,我要去准备给爸爸的花。”
刘耀文看着他耍赖皮,手掌贴到他的脖子感受温度,意识到烧正在慢慢消退,刘耀文表情终于松动了些。
宋亚轩痴迷地望着他的眼睛:“你和我一起去,我告诉你,我最喜欢什么花。”
刘耀文不回答,错开话题:“刘越说晚上来家里吃饭,你要不要换一件漂亮的衣服?”
刘越来的时候刘耀文还在开视频会,宋亚轩独自下楼迎接。他手上带着礼物,是陈家的小公子托他交给宋亚轩的,宋亚轩穿着漂亮的海蓝色毛衣拆礼物,拆出来一张新鲜的照片。照片上他穿着全套的马术装备,站在马场最边缘,四周皆是黄发蓝眼的高大白人,但宋亚轩仍旧是最亮眼的那一个。
“哇哦!”刘越惊呼出声,“这可太不一样了,小宋!”
“是吧,是很久以前,”宋亚轩把照片扔进客厅茶几最深处的抽屉里。
“你喜欢骑马,我可以让人把马牵来别墅,”刘越激动起来,“就养在后花园里,我再找人搭个棚子……你觉得怎么样?”
宋亚轩摇头:“我现在不喜欢骑马,你可以送我花,我喜欢养花。”
别墅里也不会有散养的白马,只有被豢养的金丝雀。